2019年3月6日下午,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学院举行“交通工程”专业申报论证会,来自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和长安大学的5位国家交通工程专业教指委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共同出席会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代表、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学院学术、学位和教学委员会成员和各系主任参加了论证会。
本次会议先由苏州大学党委常委周高总会计师主持,他首先向与会专家简要介绍了苏州大学近年的发展概况,着重介绍了苏州大学下一轮工科发展的思路以及学校对轨道交通学院的发展,尤其是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寄予的厚望,希望各位专家多予关心、帮助指导。随后,借此次论证会之机,举行了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学院学科发展顾问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周总宣读了顾问委员会委员聘任名单,聘请同济大学杨晓光教授担任学院学科发展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交通大学姚恩建教授、东南大学陈峻教授、长安大学陈红教授,西南交通大学杨飞教授任委员,并颁发顾问聘书、合影留念。
随后举行的交通工程专业申报论证环节由论证专家组组长杨晓光教授主持。史培新院长代表学院向各位专家详细汇报了申报交通工程专业的筹划方案,专家组成员审查了我院提供的相关专业申报材料,围绕申报方案纷纷发表意见。与会成员积极讨论商议,经过充分论证,专家组一致同意并支持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学院申报“交通工程”本科专业。专家指出,在中国“一带一路”和“交通强国”的时代背景下,苏州大学秉持“名城名校、创新驱动、协同提升、融合发展”的要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顺应社会交通事业发展大势所趋,实施专业发展与苏州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仅是国家“新工科”和学校专业建设的需要,也是地方经济产业升级约要求,本次 “交通工程”专业的申报要求合理,并具有很强的必要性;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学院自成立以来立足轨道交通行业,在现有的工程管理、交通运输和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基础上开展了相关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一系列特色成果,得到了广泛认可,具有“交通工程”专业开办的基础及可行性;专家认为,学院师资较为齐备、专业分工明确、知识及年龄结构合理,富有创新及开拓精神,在本科生、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交通工程”专业的申报符合我国相关规定政策,适应我国对交通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经过与各位与会教师从轨道交通学院的教学、科研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的深入交流,各位专家给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包括准确分析当前轨道交通发展的国内形势,精准定位专业学术研究与学生培养方向,严密把控教学质量等,随后与会专家还就当前我国轨道交通方面教育的发展现状、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等与我院教师进行了交流,对专业学术前景及就业形势进行了分析,并解答了部分青年教师在教学和学术研究中的一些困惑,为我院下一轮的建设发展助力。
我院接下来将基于专家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精准专业定位,梳理专业方向,优化课程体系,全面推动交通工程专业的申报工作,不断加强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
轨道交通学院
2019.03.07